关于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提名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中医药科研领域取得重大成果的外籍专家或长期(五年或以上)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授予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的专家至少应取得《奖励办法》中所列成果之一。1.国内一级学会;2.国外知名中医药学术团体、相关机构(中医孔子学院、中医药海外中心等)。1.中国科学院院士;2.中国工程院院士;3.国医大师;4.中华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5.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相关学会国际奖获奖者;6.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特别说明:本年度岐黄国际奖须进行网络填报材料,系统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或登录学会官网(www.cacm.org.cn)点击系统入口。推荐单位、提名专家确定人选后请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获取注册码。候选人须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提名书》,提供原件1份,与附件装订成册;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候选人(项目)的遴选、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候选人(项目)材料报送到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电话:010-64291832 64271946系统技术支持:姜海洋 18910947296,周老师17150132685(微信同号)。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奖励办法》2.《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提名书》